工作發生意外,記得要攜帶「勞保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就醫,可以免繳納健保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若是住院30天內,膳食費也能減半!
此外,從今年起,有需要的勞工可以自行從網路下載列印勞保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只是要記得得由投保單位蓋章才能生效,要是投保單位未依規定填發,您也可轉由勞保局處理喔
▶勞工發生職災如何正確使用勞保職業傷病醫療書單?

104.03.30 ─ 勞工發生職災如何正確使用勞保職業傷病醫療書單?
 
 

 

Q:小玉是某科技公司的勞保承辦人,對勞保經辦之工作非常熟稔,今年初公司員工工作時受傷,欲開立職業傷病醫療書單給受傷員工持往醫療院所就醫,才發現找不到勞保局寄發的醫療書單,所以著急的打電話到勞保局詢問該如何處理?

A:
勞保局為提升職災勞工就醫權益,自104年1月1日起職業傷病醫療書單,民眾可自行自勞保局網站下載列印或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索取
勞保被保險人於加保有效期間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之相關規定屬職業傷病,其因職業傷病需住院或門診治療時,得持投保單位填發之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或門診單至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免繳納健保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及享有住院30日內之膳食費半數之優惠。以往勞保局於每年底按投保單位人數一定比率寄發職業傷病醫療書單至投保單位備用,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如不敷使用再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補寄。為提升職災勞工就醫權益,自104年1月1日起開放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可於勞保局網路下載列印,新增多元便民措施。

職災勞工自行下載列印之職業傷病醫療書單應由投保單位蓋章證明,始可持往醫療院所使用
勞保局經常接獲民眾來電詢問自行下載之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可否逕至醫院看診?由於勞工保險之職業傷病需由投保單位證明,是以,職業傷病醫療書單應由投保單位蓋章證明後,方可持往就醫使用。但如有勞資爭議致投保單位未依規定填發時,職災勞工得逕至勞保局或各辦事處請領,經查明所患確屬職災事故後蓋章發給職業傷病醫療書單,被保險人亦可持往就醫使用。

投保單位為職災勞工填發職業傷病醫療書單時應予登記並自行控管以備查核
勞保局為便利民眾下載列印,同時修正住院申請書及門診單格式,將現行一式二聯修正為單頁上、下聯,且將「年度」及「編號」刪除,新式書單不限當年度使用。投保單位填發時除應覈實填寫職災事由及經過外,並應予以登記,請被保險人簽收,自行保管至翌年底,以備勞保局查核。

勞保經辦人小玉應如何取得新版的職業傷病醫療書單?
經過勞保局說明,小玉公司員工於今年年初工作受傷時,小玉已順利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下載列印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及門診單供該員工使用,及時保障其職災醫療權益。此外,投保單位或民眾因電腦設備不齊備者,可另利用專線4121111或4126666轉123#按6自動傳真回覆空白書表索取,亦可於上班時間至本局各地辦事處索取,如不敷使用亦可影印後加蓋投保單位、負責人及經辦人印章證明後使用。

 

 

 

資料來源:http://goo.gl/MIAO22
▶就診時未帶相關證件,如何處理?

被保險人因尚未領得職業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因緊急傷病就醫,致未能繳交或繳驗該等證件時,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聲明具有勞保身分就醫,並先自付醫療費用後,於10日內(不含例假日)或出院前補送證件,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將會退還所收取之保險醫療費用。

資料來源:http://goo.gl/cnDbbO

 

圖片資料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ImLabor/photos/a.845405345489011.1073741831.206013579428194/1051165414913002/?type=1&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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