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保費計算範圍  

 

現制係以經常性薪資為健保費計算基礎,經常性薪資以外之

所得並未計繳健保費,形成相同所得者保險費負擔不同之不

公平現象。二代健保因此針對計繳健保費以外之所得計收補

充保險費,以拉近所得相同者之保險費負擔,俾提升保險費

負擔之公性。

大家還不知道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

指的是哪幾個計算項目嗎??

共分五大項目喔....

1.獎        金:所屬投保單位給付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

               金額4倍部分之獎金。

2.兼  職 薪 資: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

3.執行業務收入: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或演技收入。但不扣

               除必要成本費用。

4.股  利 所 得:公司股東所獲分配之股利總額

               (股利淨額+可扣抵稅額)

5.利  息 所 得:利息

6.租  金 收 入:租賃收入

 

如何計收:

各項補充保險費之所得或收入金額 ×補充保險費率2%。

 
案例:小華為受僱者,月投保金額42,000元,

      年終獎金5個月沒有其他所得。

*每年保費負擔=

一般保險費

42,000(投保薪資)

      ×

4.91%(假設費率)

      ×

30%(負擔比率)

      ×

    12(月)

      +

補充保險費[42,000×2%(費率)]

=8,2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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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費項目

下 限

上 限

全年累計超過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

獎金累計超過投保金額4倍後,超過的部分單次以1,000萬元為限

兼職薪資所得

單次給付5,000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執行業務收入

股利所得

1.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達5,000元。

  1. 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達5,000元。

1.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單次給付1,000萬元為限。

  1. 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利息所得

單次給付達5,0002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租金收入

單次給付達5,000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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