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undefined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簡稱災保法)

即將於111年5月1日上路了!!!

我原本在職業工會投保勞工保險,

111年5月1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後,

應如何參加職災保險呢?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的勞工,

如果在111年4月30日前已經透過職業工會、漁會參加勞保,

勞保局將自111年5月1日起直接幫您納入參加職災保險,

享有相關給付保障!

如果是111年5月1日以後才參加職業工會、漁會的話,

職業工會、漁會將會申報您同時參加勞保以及職災保險喔!

如果您另外還有受僱於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

設有稅籍雇主的勞工,除了在職業工會、漁會投保職災保險外,

也要由雇主幫您加保職災保險,才能有完整職災保險保障。

 

圖片資料來源轉載自https://www.facebook.com/ImLabor/photos/a.207736852589200/5535483003147865/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桃園工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