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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困難民眾的健保費與醫療協助措施

為使經濟弱勢民眾就醫無障礙,及時獲得妥適的醫療照護,政府提供各項協助措施,其申請資格和方式如下:

一、健保費補助

各級政府對特定弱勢者補助健保費,補助對象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無職業榮民、失業勞工及眷屬、身心障礙者、19歲以下55歲以上之無職業原住民,以及符合菸品健康捐補助資格者等。

二、欠費協助

(一)紓困基金貸款

申請資格:經戶籍所在地公所核定為經濟困難或經濟特殊困難者。

申請方式:

1.請攜帶身分證、印章。

2.公所核定為經濟困難或經濟特殊困難者之相關證明文件

3.申貸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者應附醫療費用繳費通知文件。

4.洽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提出申請。

(二)分期繳納

申請資格:不符合紓困貸款資格者,但積欠健保費超過2000元,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者。

申請方式:

1.請攜帶身分證、印章。

2.備妥第一期款。

3.洽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提出申請。

(三)轉介公益團體、企業或善心人士補助

申請資格:無職業在公所參加健保民眾,因經濟困難無法繳納健保費者。

申請方式:

1.請攜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2.村里長開具的清寒證明(如因病確實無法工作而影響生計,請附醫院診斷證明書)。

3.洽您所屬的健保局分區業務組

三、醫療保障

(一)獲得政府健保費補助者,不鎖卡。

(二)辦妥欠費協助手續者,不鎖卡。

(三)18歲以下有就醫需求之兒童及少年,不鎖卡。

(四)懷孕婦女不鎖卡。

(五)住院、急診及急重症門診醫療保障

持有村里長或就醫的特約醫療院所開具清寒證明者,得以健保身分就醫。

 

以上資料轉載至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23&menu_id=890&webdata_id=3578&WD_ID=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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